项目概况 常州市金坛区消防救援大队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获取磋商文件, 并于2023年5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023023
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消防救援大队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人民币10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负责金坛消防救援大队新媒体宣传,配合金坛区消防救援大队做好消防科普教育宣传、消防队伍形象宣传、应急宣传等工作。拟采用项目外包形式,采购新媒体宣传服务,由供应商安排不少于5人的团队完成工作任务。每月至少完成原创类短视频3个(时长不少于15秒),纸媒上稿5篇、新媒体上稿5篇。完成原创年度工作宣传视频1个(时长5分钟内)。
服务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拍摄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拟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
方式: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1)线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本公司邮箱“changzhouzhongjin@{域名已经过期}”并按要求交纳费用后,磋商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2)现场: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
售价:人民币100元/份(现金、微信或支付宝),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402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402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报名申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后附)
以上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及要求
1)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胶装成册,未提供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2)正本和副本合并密封或独立密封,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1份“电子文件”(U盘中含全套正本响应文件-PDF格式),连同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并在U盘上注明“单位全称”(电子文件全部内容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4)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电子U盘均不退回。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119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96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
联系人:潘女士、倪女士
联系方式:0519-85958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0519-85958666